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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)
  任命楊宗仁同志為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判員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院長;
  免去劉浚同志的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;免去黃作深同志的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;免去王燁同志的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;
  任命吳振同志為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判員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副院長;任命林廣海同志為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判員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副院長;任命龔麒天同志為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判員;任命鄭志柱同志為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判員;任命陳東生同志為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判員;任命彭盎同志為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判員;任命郭小玲同志為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判員;任命譚海華同志為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判員;任命莊毅同志為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判員;任命劉培英同志為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判員;任命劉宏同志為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判員;任命黃惠環同志為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判員。  (原標題: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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